關(guān)于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的全面介紹
天津循煜科技有限公司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,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GA/T42.1《阻燃木材燃燒性能試驗方法—木垛法》研制生產(chǎn)的一種測試裝置。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適用于在規(guī)定的燃燒條件下,檢驗經(jīng)阻燃浸漬處理,其厚度在20mm以上的各種生產(chǎn)和工程上實際使用木材的燃燒質(zhì)量損失率和有焰燃燒時間。
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 GA/T 42.1 阻燃木材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木垛法
二、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工作條件
1、 環(huán)境溫度:室溫~35ºC
2、 環(huán)境濕度:≤70%
3、 工作電壓:交流 220±10V
4、 氣 源:天然氣、液化石油氣
5、 計時精度:3min±GA/T 42.1 阻燃木材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木垛法0.1s
6、 溫度誤差:310ºC≤±10ºC
三、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試件制備
1、試件規(guī)格為76mm×13mm×13mm,切割誤差為±1mm,表面要求平整光滑。每個試件制備3組試件,每組24塊。
2、試件切割離開木材縱向端頭0.6mm,不足1m長的木材,從其中部向兩邊切割。
3、試件切割從木材寬度的上下兩個面沿著厚度方向平行切割13mm×13mm的試片兩層,然后沿著試片長度方向截取76mm,剩余的中心部分不取樣。
4、試驗前,試件必須在溫度23±2ºC,相對濕度(50±5)%的條件下,使其質(zhì)量恒定。判定條件為間隔24h,每組前后兩次稱重的質(zhì)量變化不大于1%。
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 GA/T 42.1 阻燃木材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木垛法
四、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試驗步驟
1、 將狀態(tài)調(diào)節(jié)后的每組試件稱重,至0.1g。
2、將一組試件呈井字形排列在試件支架上,每層兩件,間距25mm,共12層,置層在試件支架低處,排列整齊。
3、 打開電源,接復位鍵,本生燈移至點火處。
4、 打開燃氣,調(diào)節(jié)針型閥,按點火開關(guān),點燃本生燈,調(diào)節(jié)針型閥使火焰大約250mm。
5、按運行鍵,本生燈移至火焰保護罩下中心處,調(diào)節(jié)混合氣,使保護罩頂端開口處溫度達到310ºC±10ºC。按退出鍵,本生燈退回原位。
6、將帶有試件的支架至于圓形支架上,打開火焰保護罩觀察窗,將其旋至火焰保護罩中心位置,關(guān)閉觀察窗,按運行鍵,本生燈移至試件下端點火,3min,本生燈自動退回。順計時開始,立即觀察有焰燃燒的情況,如果燃燒火焰熄滅,按停止鍵停止計時,并記錄有焰燃燒時間。
8、有焰燃燒時間小于或等于6min合格,大于6min不合格。
9、有焰燃燒和熾燃結(jié)束后,取下試件,待其冷卻至室溫后,將一組試件包括落下物一起裝入稱量盤稱量,至0.1g。
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 GA/T 42.1 阻燃木材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木垛法
五、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阻燃木材燃燒性能判定條件
測試后,其燃燒質(zhì)量損失率小于或等于60%,有焰燃燒時間小于或等于6min的木材可定為阻燃木材。
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,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GA/T42.1《阻燃木材燃燒性能試驗方法—木垛法》研制生產(chǎn)的一種測試裝置。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適用于在規(guī)定的燃燒條件下,檢驗經(jīng)阻燃浸漬處理,其厚度在20mm以上的各種生產(chǎn)和工程上實際使用木材的燃燒質(zhì)量損失率和有焰燃燒時間。
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 GA/T 42.1 阻燃木材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木垛法
二、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工作條件
1、 環(huán)境溫度:室溫~35ºC
2、 環(huán)境濕度:≤70%
3、 工作電壓:交流 220±10V
4、 氣 源:天然氣、液化石油氣
5、 計時精度:3min±GA/T 42.1 阻燃木材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木垛法0.1s
6、 溫度誤差:310ºC≤±10ºC
三、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試件制備
1、試件規(guī)格為76mm×13mm×13mm,切割誤差為±1mm,表面要求平整光滑。每個試件制備3組試件,每組24塊。
2、試件切割離開木材縱向端頭0.6mm,不足1m長的木材,從其中部向兩邊切割。
3、試件切割從木材寬度的上下兩個面沿著厚度方向平行切割13mm×13mm的試片兩層,然后沿著試片長度方向截取76mm,剩余的中心部分不取樣。
4、試驗前,試件必須在溫度23±2ºC,相對濕度(50±5)%的條件下,使其質(zhì)量恒定。判定條件為間隔24h,每組前后兩次稱重的質(zhì)量變化不大于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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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試驗步驟
1、 將狀態(tài)調(diào)節(jié)后的每組試件稱重,至0.1g。
2、將一組試件呈井字形排列在試件支架上,每層兩件,間距25mm,共12層,置層在試件支架低處,排列整齊。
3、 打開電源,接復位鍵,本生燈移至點火處。
4、 打開燃氣,調(diào)節(jié)針型閥,按點火開關(guān),點燃本生燈,調(diào)節(jié)針型閥使火焰大約250mm。
5、按運行鍵,本生燈移至火焰保護罩下中心處,調(diào)節(jié)混合氣,使保護罩頂端開口處溫度達到310ºC±10ºC。按退出鍵,本生燈退回原位。
6、將帶有試件的支架至于圓形支架上,打開火焰保護罩觀察窗,將其旋至火焰保護罩中心位置,關(guān)閉觀察窗,按運行鍵,本生燈移至試件下端點火,3min,本生燈自動退回。順計時開始,立即觀察有焰燃燒的情況,如果燃燒火焰熄滅,按停止鍵停止計時,并記錄有焰燃燒時間。
8、有焰燃燒時間小于或等于6min合格,大于6min不合格。
9、有焰燃燒和熾燃結(jié)束后,取下試件,待其冷卻至室溫后,將一組試件包括落下物一起裝入稱量盤稱量,至0.1g。
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 GA/T 42.1 阻燃木材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木垛法
五、MDF-1型阻燃木材木垛法燃燒試驗裝置阻燃木材燃燒性能判定條件
測試后,其燃燒質(zhì)量損失率小于或等于60%,有焰燃燒時間小于或等于6min的木材可定為阻燃木材。摘自:天津循煜科技有限公司技術(shù)服務部。